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2021年9月22日,甘肃9游会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 甘肃9游会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另请3位特邀专家,共计11人。验收组审阅了有关技术文件,进行了现场踏勘,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和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验收专家组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
目前,本工程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向社会公开,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3日——2021年11月3日
二、公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9游会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邮编:735100
联系人:王兴斌
联系方式:18193791228
电子邮箱:
wangxingbin5855@jbjdzs.com
附件:1.甘肃9游会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甘肃9游会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脱硫废液及硫泡沫制酸项目竣工环境保验收监测报告
甘肃9游会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2021年10月3日